香港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众场合全面禁止持有电子烟,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并监禁6个月。
从2026年4月30日起,香港将在公众场合全面禁止管有电子烟及其他另类吸烟产品,包括电子烟油、烟弹、加热烟支和草本烟等。新规的最大变化在于,管控范围不再仅限于“吸食”,而是扩展到“持有”——这意味着即使只是随身携带这些产品出现在公众地方,也将构成违法。
一旦生效,任何人在街道、公园、商场、公共交通站点等公众场所持有上述物品,都将面临法律制裁。执法部门在巡查中若发现有人吸食,也会直接视为非法管有处理。
初犯者通常会被处以3000港元的定额罚款。但如果所持产品数量较多,或被怀疑用于商业目的,处罚将大幅加重,最高可被判罚5万港元并监禁6个月。
访港旅客需特别留意:从4月30日起,另类吸烟产品及其配件严禁带入香港。哪怕只是在街头短暂持有,也可能被当场开罚单。建议计划赴港的旅客提前清理行李中的相关物品,避免无意违规。
这项措施是香港控烟政策持续收紧的一部分。早在2026年1月1日,香港已将禁烟范围扩大至学校、医院、幼儿中心等场所出入口3米内的区域,并禁止在排队等候公交或进入指定场所时吸烟。与此同时,违例吸烟的定额罚款也从1500港元上调至3000港元。
这一系列举措反映出香港特区政府在控烟问题上的强硬态度,旨在通过更严格的法律手段保护公众健康,尤其是减少青少年接触新型烟草产品的风险。





